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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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4:11:37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关于公示2017年自主招生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并根据学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我校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18日12:00至3月22日12:00。

如对以下公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处进行申诉。

申诉部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纪检处

申诉电话:0756-7796896。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和考生报考材料将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省招办将核查考生报名材料)后,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非现代学徒制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300分;其它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现代学徒制专业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3.报考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速写和个人问答两个环节,速写占80%,个人问答占20%;体育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体育基础考核,项目为50米短跑和立定跳远,各占50%)。

4.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含现代学徒制)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5.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情况,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在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某专业线上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则从第二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且总成绩达到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充,或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6.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同时报考两所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报考资格。

8.我校对因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或因录取审核不通过而出现的剩余计划,不再按专业顺延录取。

9.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序号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

录取最低控制线

备注

1

高中

软件技术

305

 

2

高中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92.67

 

3

高中

计算机网络技术

290

 

4

高中

空中乘务

250.5

 

5

高中

法律事务

287

 

6

高中

行政管理

292

 

7

高中

会展策划与管理

312.67

 

8

高中

社会工作

235.67

一志愿

289.67

二志愿

9

高中

网络新闻与传播

299

 

10

高中

文秘

275.33

 

11

高中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95

 

12

高中

物业管理

226.33

一志愿

278.33

二志愿

13

高中

投资与理财

309.67

 

14

高中

产品艺术设计

170.9

美术

15

高中

环境艺术设计

187.1

美术

16

高中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61.1

美术

17

高中

艺术设计

190.7

美术

18

高中

体育运营与管理

202.35

体育

19

高中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175.8

体育

20

高中

社会体育

223

体育

21

中职

空中乘务

304

 

22

中职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62

 

23

中职

建筑工程技术

254

 

24

中职

物业管理

262

 

25

中职

投资与理财

398

 

26

中职

体育运营与管理

304

 

27

中职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289

 

28

中职

社会体育

293.8

 

29

现代学徒制高中

旅游管理

215.33

 

30

现代学徒制高中

连锁经营管理

186

 

31

现代学徒制中职

旅游管理

300.5

 

32

现代学徒制中职

应用电子技术

308

 

33

现代学徒制中职

汽车营销与服务

321.5

 

34

现代学徒制中职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29

 

35

现代学徒制中职

连锁经营管理

338.5

 

36

网测

建筑工程技术

202

 

37

免试生

电子商务

90

 

38

免试生

行政管理

90

 

39

免试生

机电一体化

90

 

40

免试生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90

 

41

免试生

人力资源管理

96

 

42

免试生

软件技术

92

 

43

免试生

投资与理财

96

 

三、补交体检表

拟录取且还未交高考体检表的考生,请于3月24日16:00前通过ems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未收到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51909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6-7796101/7796211

四、申请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如申请放弃录取资格,请于3月22日16:00前将《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申请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快递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受理,经我校核实后方可取消录取资格,以便考生继续参加学考录取、高考等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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