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C区春华科教园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层次:高职高专
学习年限: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院概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并可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国内知名网络游戏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开发商和运营商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举办,并与福州大学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学院校区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内,校区占地400多亩,教学、实验、实训、生活、运动设施配套齐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此外,学院在长乐的新校区现已动工建设,规划占地560余亩,总投资8亿余元。
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现代设计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5个教学单位,依托网龙集团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及福州软件园区内的产业特色,建设成以软件技术、虚拟现实设计与制作(VR)、互联网金融、工程造价等4个核心专业为龙头的4个专业群,逐渐形成以工科为主,文化艺术、经济、管理相辅的专业体系和以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现有专兼任教师近3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5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92名,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97名。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上,学院现拥有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6门。
三、2017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招生院校联系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职业技能测试将委托其他院校进行,具体信息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省考试院网站,以免错过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4)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5)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6)学校执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4.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精神执行。
五、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费标准:会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70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类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 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奖助学措施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 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九、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