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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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4 16:54:46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为提高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6﹞193号),现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运动员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毕业修满学分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运动训练专业,学制4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较高的运动技能、较强体育社会活动能力,毕业能够从事基层运动队、各类院校和体育俱乐部等单位的运动训练、竞技运动管理、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且已经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 年高考报名。
2.考生必须是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依据所获运动等级项目报考我校相应的招生项目,不能跨项报考;考生所报考项目须符合我校报名资格的等级要求。
3.如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运动训练专业统一测试,考生须测试合格。
4.身体健康、无伤病。
5.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报名不接收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且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有报考者,我校视为无效,运动训练专业专项考试现场确认时不予确认,不予安排专项考试,责任自负。
注: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http://jsdj.sport.gov.cn/)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资格
计划招生 55 人,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和建设需求,各项目拟招生人数及报名资格见下表:

项  目

招生计划

报名资格

田径(径赛)

0~7 人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田径(田赛)

0~10 人

排球(男子)

0~6人

排球(男子)自由人

0~1人

乒乓球

0~4 人

网球

0~4 人

围棋

0~4 人

艺术体操

0~1 人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举重

0~2 人

游泳

0~5 人

足球(女子)

0~10人

足球(女子)守门员

0~1人

 
三.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 年3月1日12:00—2017年3月15日12:00。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信息】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附件),并在2017年3月15日12:00前寄交(传真)给我校招生办公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招生办公室(一层 114 房间)
考生持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高考体检合格证明等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专项考试准考证、查看专项考试安排(原则上4月18日开考)
 四.考试安排
1.文化课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文化课命题制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文化课考试组织实施,体育总局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试卷评阅和成绩公布。

时 间

上午 9:00—10:30

下午 14:00—15:30

4 月 22 日(六)

语  文

数  学

4 月 23 日(日)

政  治

英  语

考生须于4月15日—4月22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打印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考试,5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2.专项考试
围棋、举重项目专项考试由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以体育总局科教司通知为准。
我校负责其他项目的专项考试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及安排现场确认时公布,原则上4月18日开考。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考试内容:专项技术,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
 五.录取办法
1. 德智体全面考核,宁缺毋滥。
2.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专项考试成绩田径类达我校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田径专项合格成绩标准(见下表),非田径类达75分为合格。
3.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0分,一级运动员降低30分,运动健将级运动员降低50分)。
4. 合格考生(含统考合格考生)分项目按照文化成绩和体育成绩3:7比例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田径专项合格成绩标准
(径赛成绩单位:分:.毫秒;田赛成绩单位:米)
 

男子

女子

项目

合格成绩标准

项目

合格成绩标准

100米

11.00

100米

12.50

200米

22.30

200米

26.50

400米

51.00

400米

1:00.00

800米

1:58.00

800米

2:20.00

1500米

4:05.00

1500米

4:50.00

5000米

15:30.00

3000米

10:30.00

10000米竞走

43:00.00

5000米竞走

24:00.00

110米栏

15.50

100米栏

15.50

400米栏

56.00

400米栏

1:07.00

跳远

6.90

跳远

5.30

三级跳远

14.60

三级跳远

11.50

跳高

1.95

跳高

1.56

撑杆跳高

4.00

撑杆跳高

3.00

铅球

14.00

铅球

12.50

铁饼

42.00

铁饼

40.00

标枪

55.00

标枪

38.00

链球

55.00

链球

52.00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2.运动训练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仲裁组,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7 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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