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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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16:10:21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在我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部分具有办学特色的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等13个专业面向全省进行单独招生。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800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现有在职教职工74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3人,省教育厅学术与技术带头人8名,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196名,学院教师近两年获得国家专利170余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

学院的建设发展得到国家和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副省长史济春、徐济超、赵建才等多位国家、省、市领导莅临学院视察指导工作。2009年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视察时,对学院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要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院校,培养全国最好的技能人才。

●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一份试卷。总分150分;

2、职业能力考核

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总分150分;

3、考试时间

2014年4月13日。

●录取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被录取后,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的待遇完全相同,不再参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

●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普通高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然后登录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xvtc.com)报名。

2、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然后登录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xvtc.com)报名。

3、其他类考生可直接与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0373-3720999 15103737536)办理报名手续。

●助学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村、乡(镇)、县(区)三级贫困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及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订单培养生可享受企业的资助和专项奖励。

4、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学校组织专项学前顶岗实习,可实现学生零学费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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