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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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10:31: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资格考生2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一)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二)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三)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者二等奖(含)以上;

(四)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

(五)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起至4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陆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注意事项: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均须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鲜章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没有加盖中学鲜章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2.请按下列要求上传申请表:

(1)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2)上传的申请表每页内容完整,无缺页等情况;

(3)上传的申请表每页下方的“中学确认以上所填情况是否属实”、“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本人签字”处按要求必须签字盖章。

3.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4.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才完成。

5.我校自主招生初审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受纸质材料。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示,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

(二)交费

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要求,每人交纳130元考试费,交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交费完成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者将被视作自愿放弃。

(四)测试

1.测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

(2)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0、11日。

(2)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抽签为准。

4.注意事项:考生参加测试时须出示准考证(须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身份证原件。

(五)确定入选资格

1.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计划数的125%划定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

2.在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其在自主招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入选资格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再次排序。

3.如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六、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录取条件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即按确定入选资格的专业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建立自主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33。

(二)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6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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