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7年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生源划定比例为1:1.05),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 、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见下表:

另注:我院三校生一志愿满额录取,划定录取总分资格线为147分;高中生(齐全)一志愿划定录取分总分资格线为619分;高中生(齐全)二志愿划定录取总分资格线为876.5分。
依据2017年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生源划定比例为1:1.05),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 、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见下表:

另注:我院三校生一志愿满额录取,划定录取总分资格线为147分;高中生(齐全)一志愿划定录取分总分资格线为619分;高中生(齐全)二志愿划定录取总分资格线为876.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