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7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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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5 17:07:39

  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理科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含全球环境国际班)机械工程(含实验班)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含烽火班)车辆工程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医学实验班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协和)经济与金融(国际班)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科学实验班法学(含国际班)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类经济与金融(国际班)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会计学人文科学实验班英语(含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社会科学实验班法学(含国际班)新闻学(新闻与传播)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

  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将在复试阶段开展特色选拔测试。2017年开展特色选拔测试的学科/专业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1.经济与金融(国际班)、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拟认定不超过20人;

  2.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拟认定不超过10人;

  3.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协和)、药学:拟认定不超过20人;

  4.英语(含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5人;

  5.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拟认定不超过10人。

  特色选拔项目的入围方式: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初评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初试后根据学生的初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各特色选拔项目总入围人数不超过该项拟认定人数的3倍。最终,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且获得某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该专业;其他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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