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须知四大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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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 10:42:16

一、浙江高考考试设置

浙江省高考继续实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考试录取方式:

(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其中,自选模块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共18题(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技术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成绩既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又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浙江高考志愿填报

二、浙江高考评分设置

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综合(文/理)满分300分;自选模块满分60分;技术满分100分,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目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报考(含兼报)的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分;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分;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

三、浙江高考录取规则

分类分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批提前录取和单独录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

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第一批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提前录取的学校按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高校、高职(专科)院校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

四、浙江高考志愿填报设置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各批平行志愿、征求志愿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均设置a、b、c 、d、e 5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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