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如何录取和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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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5:05:27
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如何录取?
招生院校和市高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校的自主招生新生录取工作。市高招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服务,并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
具体的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招生院校依据报考本校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范围。录取时,招生院校以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结果报市高招办备案,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精神,市高招办鼓励各招生院校在高职自主招生录取中积极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兼顾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查。如有的院校规定,报考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门课程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个A的加6分,有一个B的加3分,有一个C的加2分。
享受普通高考规定的照顾政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照顾录取。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具备某方面特长、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招生院校将依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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