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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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10:56:4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201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7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科类1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理科2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理科3电子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理科4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5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6机电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理科7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8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科9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理科10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11微电子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理科12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13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信息安全理科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三、选拔对象

  1.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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