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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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 15:35:10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4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为湖南的经济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的优秀人才,为湖南的经济建设服务。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建、全教稳
副组长:康东波、唐海波、刘颂书
成 员: 聂桂华、蔡获云、吴志兵、苏光明、吴花珍
2、命题组
组  长:蔡获云
成  员:娄宁飞、黄升平、谢乾安
3、安全组
组  长:吴志兵
成 员:罗建国、丁继辉
4、后勤组
组  长:苏光明
成  员:易光华、江峰 
5、监察组 
组  长:刘颂书
成  员:陈润清
6、录取组
组  长:聂桂华
成  员:李云辉、郭云华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湖南省内已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中专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检测技术及应用、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三个专业。
2.招生计划:200人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网站www.hnlrzy.net,并进入我院单独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进入http://www.hneao.cn/ks/(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报名。考生须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把考生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符合现象,将不安排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在填报时认真核对。考生在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个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缴费: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报名考试费为80元/生。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考试前到我院财务处缴费。
3、准考证发放: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单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4、考试确认: 考生本人持打印好并加盖公章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来我院招生处确认报名信息。
5、咨询电话:o731-84612646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的考试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模式。
(1)综合知识测试采用一套试题,总分30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和英语应用能力,试卷全部采用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型。综合知识测试不区分考生类别,所有考生采用同一套试题。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2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心理素质、个人爱好、文体特长及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注: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高中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试时间:4月19日上午  9:00-11:30(笔试)
                      下午13:00-16:00(面试)
3、考试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老校区(长沙市远大二路316号)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十、本方案由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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