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 禁止设立“单招班”

高职单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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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5 11:59:55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规范教育教学,禁止违规设立所谓的“单招班”。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立交桥逐渐形成,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在一些中职学校出现了违反招生纪律、违规设置专业、淡化教学标准以及减少课程设置等现象,特别是为应对“三校生”升学考试违规设置所谓的“单招班”,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职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一要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二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范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学制,禁止以任何名义单独设置以升学为目标的“单招班”“升学班”。三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开齐、开足、开好文化、体育与健康、艺术等课程,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四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五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持续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六要围绕创业创新要求开设职业指导课程,配备专职教师团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大检查活动,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夯实管理责任。对违反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的办学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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