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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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1:44:55

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954

院校全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院校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占地面积800亩,是一所按国际标准创办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设有摄影系、传媒系、设计系、音乐系、高尔夫运动与管理系和国际学院等五系一院,建有苹果设计机房、摄影棚、演播厅、录音棚、音乐厅、影视观摩厅、美术馆、摄影博物馆、高尔夫练习场等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学院先后与韩国中部大学和美国橘郡海岸学院合作办学,学分互认,师资共享。

学院以办国际化、品牌化的一流高等艺术院校为目标,在教学方法、内部设施、管理模式方面均与国际接轨。十余年来,秉承着“精艺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专业+品味+出国实习深造”的办学理念,成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毕业生。我校借助与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韩国中部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展开的“专转本”、“专接本”、“3+1韩国国际本科”等各种培养模式,为学生搭建了攻读本科的平台。

 

三、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江苏省2017年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2017年对口单招考试和中职注册入学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中职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 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 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试取得成绩的考生;

(5)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人文类专业12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1800元/学年。

 

八、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

3、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

(二)校级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获奖面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为班级总人数的15%。

(三)助学贷款:江苏籍新生及在校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柘宁东路116号     邮政编码:211215

咨询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80(传真)  网    址:www.niv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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