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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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 16:15:38

2018陕西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陕西2017年照顾加分及优录政策

一.陕西高考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者和陕西省、西安市二、三等奖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4)其他军人子女。

二.七类考生可在总分增加10分后参加录取

⑴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⑵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⑶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⑷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⑸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

⑹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⑺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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