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择优确定。
2、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情况检查合格后,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3、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报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2018年8月份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院单考单招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不允许更换专业或转入其他学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5、学院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