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招考试报名工作说明

关于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招考试报名工作说明

根据《关于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2017】20号)文件要求,2018年报考我校三年大专单独招生考试的残障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

2.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

息采集、网上缴费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

二、报名对象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只招中职生专业的高职单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年满18周岁具有同等学力的听障、视障及肢体障碍的考生。

(二)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三)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特别提醒: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8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以下简称《申请表》)(各地按需自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各市规定的关于“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1.登陆网站(网址:http://gkbm.lnzsks.com)

2.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特别提醒: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单考单招,请选择单考单招报名并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高职单招考试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

 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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