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
职业能力
1.具备演唱、演奏、舞蹈等方面的单项表演技能以及舞台表演的综合能力;
2.具备音乐教育或音乐教学能力;
3.具备音乐节目的编导及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能力;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
5.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实践与创新及音乐教科研能力。
核心课程
1.核心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与欣赏、民族民间音乐、戏曲音乐、曲式分析、音乐教学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声乐、钢琴、舞蹈、合唱与指挥、即兴伴奏、舞台表演、活动策划与组织等实训。
在小学、社会培训机构专业文艺团体进行实习。
职业证书
教师资格证 钢琴教师从业资格证 舞蹈教师从业资格证
衔接本科专业
艺术教育 小学教育
衔接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 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