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通辽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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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14:30:56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地区、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地区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二)公示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成绩与录取结果。也可在我院招生网(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上查询。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高铁服务、航空服务方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药学专业的考生须经学院面试合格后在正式录取。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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