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初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考前我院将在网上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
(二)考试
1.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答卷,文化课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 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网上填报院校结束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或我院驻盟市招生办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 考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18年1月5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4. 考试地点:主考点设在呼和浩特(校本部);根据各盟市考生报名情况将在当地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前公布。
5. 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细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
6. 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和,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三)考试费
所有报名参加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笔试考试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为200元/人。如考生缴纳考试费用后,自行放弃考试,学院则一律不予退款,交费方式将在招生章程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