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原则

浏览
2017-12-29 16:45:44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原则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我院人才培养特点。

1.学院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测试成绩组成。学院自行组织评阅试卷,按规定日期对外公布成绩。提交预录取结果前,需由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单公示后,按规定时间完成录取审批手续办理,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50米跑(秒)

7秒1以内(含7秒1)

俯卧撑(次)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米)

2.2米以上(含2.2米)

50米跑(秒)

8秒6以内(含8秒6)

仰卧起坐(次)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米)

1.50米以上(含1.50米)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