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测试折算分值+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联测折算分、语数外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文化测试分值计算:非免试考生,文化联合测试科目按a、b、c、d等第折算分值,总分150分,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50分,b等折算分值为40分,c等折算分值为30分,d等折算分值为20分;免文化联测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按照135分计入总分后与所有考生一起排序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②考试(含面试)违纪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4月28日申请调剂的考生,参加文化联测的考生按联测成绩换算分投档,同分比较学业水平测试加分,然后再分别比较语、数、外等级;文化联测免试
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加分排序,同分情况下比较政策加分。
5.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