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对象
取得2018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37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满分270分:取高中会考成绩,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