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时间及相关事项
1.录取成绩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2.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提出预备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被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新疆高职单招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4.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日—30日内,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考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最终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批后发放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
6.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