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命题、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单招考试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成绩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政策加分成绩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二)考生报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3月8-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并审验身份证原件,核对报考信息。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面试地点: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具体见考场安排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