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考试安排
1.普高招生考生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120分,学院将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两门(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中选择成绩最优的两门)等五门科目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分值。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折算标准见表二《科目等第分值折算标准》。
表二科目等第分值折算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 (等第) | A | B | C | D | E |
成绩折算(分) | 24 | 20 | 16 | 8 | 0 |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院不予以承认,计为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中职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满分为300分,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中职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为准,折合成120分计算。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
(一)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组成,满分120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具体见表三《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表三 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考核形式 | 考核项目 | 分数 | 对应专业 |
面试 | 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及专业相关能力 | 20 |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 |
2.与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职业适应度) | 50 | ||
3.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 30 | ||
4.职业兴趣 | 10 | ||
素质特长 | 素质特长项目 | 10 |
(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上机测试成绩(满分110分)和素质特长成绩(满分10分)组成,满分120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上机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上机测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
(三)素质特长项目
素质特长成绩满分为10分。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2018年4月13日(含)前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并上交复印件,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具体见表四《素质特长项目》:
表四素质特长项目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全国行业职业院校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10分 | |
二等奖 | 5分 | ||
三等奖 | 3分 |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5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体育 |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 | 10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 | 3分 | ||
国家级前三名 | 5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
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3分 | ||
省级比赛第四到八名 | 1分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1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5分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1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 |
省级一、二、三等奖 | 5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5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省级 | 2分 |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成绩为零分。考生素质特长成绩在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总分计算
1.普高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4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总分(满分240分)=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