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根据高中学考成绩,实行“3+2”指定科目学考等第折分直接导入,语数英3科和专业指定科目2科折算后满分均为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根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全省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得分,按各半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没有统考成绩的本条计0分。
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