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选拔具有突出技能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8〕6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3、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主办
5、学校国标代码:14307
专科招生代码:6266
6、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河南化工职业学院与河南省医药学校合并更名。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学校现有郑州和开封两个校区,郑州校区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紧邻地铁1号线,地理位置优越;开封校区位于开封职教园区,与美丽的汴西湖紧邻。目前学校拥有在校生1.5万余人,占地面积1072亩。
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会计学院、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学院,本科部等4部1中心,现开设本、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42个,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化学工程与工艺、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专业。
7、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中国百强职业院校”、“河南省首批骨干高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院校”、“2016年河南省优秀公办单招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8、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72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43人,中级职称人员253人,“双师型”教师310人,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213人,聘请知名企业中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做实践指导教师72人。
9、硬件设备: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综合实训楼、图书馆、网络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室内球馆、学术报告厅等设施齐全,建有功能先进、完全仿真环境的各类实验实训室100多个,可供学生顶岗实习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元以上,各类馆藏书80余万册,阅览室座位1500余个。室内各类球馆及各类体育设施对学生全部免费开放,能很好的满足学生体育锻炼和体育教学的需求。
10、就业工作:学校注重学生就业工作,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及大中型企业用人专场招聘会。目前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中石化、中石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昊华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725研究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郑州)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郑州)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建筑第一、第二、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第一、第三、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药工程学院: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航空公司等180多家国内省内大型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我院60%的毕业生进入了这些企业,月薪在4000元以上。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6%以上,位居同类院校前茅。
二、招生对象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
凡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理科及对口考生,然后才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处理单独招生工作日常事宜。主要职责是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监察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填报志愿
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务必于3月20日9时--3月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志愿正式填报工作。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报名成功后请到我校网站上对应的窗口或登录http://222.21.80.31:88 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及所报专业进行确认,以便学校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 1日;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3月28日8:00后,请登录:http://222.21.80.31:88 网址自行打印。
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考生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⑵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因时间关系,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五条、第六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⑷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五、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省规定情形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
六、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或登录http://222.21.80.31:88网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
(三)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
七、考试办法及时间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普通高中考生和往届高中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做相应换算作为文化课成绩(A\B\C\D对应成绩分别为50、40、30、20分)没有学业成绩的学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满分450分。各类中职考生采用统一试卷考试作为文化课成绩。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45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分别参加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120分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2.试卷分值:4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职业技能单独测试,并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女:163-175CM;男:173-185CM
2)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好
3)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口吃,听力正常
6)无精神病史,无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
八、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三)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专业大类按普高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大类按中职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录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分数必须达能300分以上才有资格参与按总分高低进行录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3月28日16:00时,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被免试录取。
(五)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六)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七)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5日至3月31日 | 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8)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考情况安排考试相关事项。 |
4月1日 | 文化课、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
4月5日至4月11日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0日之前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4月20日之后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aict.edu.cn/
十、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冠”、“建业”“九六一”、“希尔”等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十二、学费与住宿费
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护理、药学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学校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校企合作专业培训费按相关部门批复执行。
备注:1、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光源自动控制技术方向;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造价方向;空中乘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4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2、计算机应用技术4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药学类、制药类专业办学地点在学校东校区,其余专业均在西校区。
十三、学校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邮 编:450042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网 址:www.haict.edu.cn
招生咨询群:340081266 31387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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