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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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11:25:09

2018年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45 (国标码)

校址:太原市晋源区旧晋祠路三段160号 邮编:03002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一、报考条件

已履行山西省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专业情况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各专业文理考生兼收。

三、身体状况要求

所有专业按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四、 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序号 专 业 名 称 专业代码 文史类 理工类 合计 学费标准

序号专 业 名 称专业代码文史类理工类合计学费标准
1电力技术类(中外合作办学)(发电厂及电力系统)5301H20103016800元
2供用电技术5301023040705200元
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5301053040705200元
4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5301043030604000元
5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5301121010204000元
6电厂热能动力装置5302042010304000元
7火电厂集控运行5302041010204000元
合计

150150300

五、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8年3月26日至3月28日按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的要求,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并从我院网站(www.vtep.edu.cn)下载打印《2018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普通高中毕业生回原毕业学校填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回生源学校填写毕业考试成绩与相关内容并盖章。

《2018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中内容要用楷体书写,不得涂改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

所有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所在地市招办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测试(如延误体检测试请与当地招办相关部门联系进行补测)。

2、报考信息现场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可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2018年4月2日8:30—11:30,14:30—18:00

(2)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旧晋祠路三段160号(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笃行楼319)

(3)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正确填写并盖章的《2018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将高考数码相片一张贴于《2018年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上。

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盖章后的学校证明。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将身份证正反面在A4纸同一面上复印。

(4)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领取准考证。

六、选拔模式、时间、地点

(一)采用以下选拔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总成绩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毕业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总成绩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招生专业相关教师组成职业技能测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测试与成绩评判。

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测试等)。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考生须在4月2日9:00—12:00,14:30—18:00。来我院测试。

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旧晋祠路三段160号(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七、 录取办法

1、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如下录取标准:

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总成绩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毕业考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50%=总成绩

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第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

预录取考生名单要报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

2、预录取公示:2018年4月11日在我院网站(www.vtep.edu.cn)公布预录取结果。

3、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新生请自行携带由考生原所在学校提供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我院。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 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 监督机制

高职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www.vtep.edu.cn)进行发布、公示。

要求所有人员在工作中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纪律,方便广大考生,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舞弊事件。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351—4261952 0351—8307858

2、监督举报电话:0351-4261957

2、电子邮件:15333661803@163.com.

3、网址:www.vtep.edu.cn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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