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8〕58号)等有关文件,特制定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决策。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面试组、后勤保卫组五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笔试)、阅卷、汇总成绩、考生纸质成绩保存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信息核准、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面试组:负责所有参加单独招生学生面试、评分、保存面试成绩等工作。
后勤保卫组:负责单独招生面试及考试中的各项后勤服务及面试、考试场所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考: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高为女生161厘米及以上,男生171厘米及以上,形象气质符合本专业行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5.0,无色盲色弱,学习良好,口齿清楚,会普通话,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四、报名方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2019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形式。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www.nm.zsks.cn)主页,点击相关内容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三)注意事项:2019年学院单独招生网报时间只有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一次,不参加2019年3月4日-8日的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考试(面试)前携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从旗县区招办打印单独招生的准考证。
五、笔试、面试
一)考生名单公布:
考生名单于考试前,在学院网站一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
1.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12 月29日(周六),面试时间:2019年1月 9日-10日。具体事宜关注学院网站。
2.地点:
面试及考试地点:只设包头市(学院校本部,位置:包头市九原区职业教育园区平安大道7号)考点,其它盟市不设考点。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从旗县区招办打印的单独招生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及规定需自带的单独招生准考证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及考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评价方法。
1.笔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普通高中理科:语文、数学、理科综合(物理40分、化学30分、生物30分)各为100分;普通高中文科: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历史40分、政治30分、地理30分)各为100分,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面试:面试分值为200分,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身体条件、仪容仪表、心理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体特长等。具有体育、音乐类特长的考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即考试成绩文科前180名、理科前180名均能参加面试。
七、录取
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按笔试与面试总成绩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最低分如有并列,录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
三)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学院按照要求将考生成绩等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学院为正式录取学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届时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五)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三)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职教园区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72-5253254 邮政编码:014060
0472-5253444
纪检监督电话:0472-52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