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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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17:36: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确保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渤海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2)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基本情况: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教委批准并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智能化、综合性高等职业专科学院。
学院位于“环渤海、环京津”的“双环”枢纽地带和东北亚经济圈中心的河北省黄骅市,占地800亩,规划设计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
学院聘请了大量知名院校中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副教授来我院任教,并从知名企业聘请了近百名优秀的技术人才,作为学院兼职教师团队。学院常年聘请清华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重点大学的知名专家、教授作为学院的客座教授,来校作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以开阔师生视野,拓展交流渠道,增强学术氛围。 渤 海理工职业学院秉承:德技双修、厚德尚能、树德立人,修德精技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工学并行、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体制;不但将同学培养成为专 业型人才,并且力争打破专业限制,将同学们培养成综合型人才。学院面向河北省招生,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 的办学理念和诚信办学的原则,突出教育的公益性,尊重教育规律并以“实践·实效·实操”为立足点,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相结合,通过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教育新模式。把学生培养成为现代化综合性技术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专业及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工程造价 50 3 5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3 5000元/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含维修技术与服务营销两个方向)
40 3 50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3 5000元/年
会计 45 3 5000元/年
电子商务 15 3 5000元/年
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 20 3 6000元/年
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15 3 5000元/年
物流管理 10 3 5000元/年
合计 225    
第五章  报考办法
第七条  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 4月 12 日8时----4月16日12时
第八条 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六章  交费
第九条  交费方式: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交费。
(1)交费方式
1、银行电汇交费。考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向我院交费。电汇时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14位)”两项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否则学校无法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619501040001372
开户行:黄骅农行渤海西路分理处
2、到我校进行现场缴费。
(2)交费时间及金额
交费时间:2014年 4月 1日—4月25日
交费金额:100元/人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3)注意事项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费的考生,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考生号,以备学校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2. 学校咨询电话:0317-7557996  400-0317-993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第七章  准考证的发放
第十二条  成功完成交费的考生于 4 月 25 日08:30-17:30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行政办公楼4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交费收据。
第八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4月 26 日 上午9:00-11:30 文化基础考试 具有免考资格考生除外
4月 26 日 下午14: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考生人数
适当缩短或延长
 
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
考试全部安排在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内容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文化考试命题范围:文化基本知识、人文素养、职业生涯认知三个方面,总分300分;外语30分为参考分(单独计分)。文化基础主要考核生活数学常识、应用数学、趣味数学等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考核人文社会知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能力;职业生涯认知考核学生对人生理想、职业选择、个人发展的认识。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加分:考生如已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考试总成绩之外获得加分。加分规则如下: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加20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加30分。
(5)免试入学:
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综合素质测
(1)综合素质测试范围: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辩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300分。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时间:每名考生测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免考政策:考生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综合素质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3.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类
(含维修技术与服务营销两个方向)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会计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电子商务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场管理方向)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物流管理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第九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专业调剂
(1)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均可调剂。
(2)如有缺额计划,参加我校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内书面申请调剂到计划缺额专业。
3.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学籍管理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允许申请转学。
第十八条  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成绩、加分照顾等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北外环神华北大街西
邮政编码:061100
联系电话:0317-7557918  
电子邮箱:bhlg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bhlg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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