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表演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制定)
一、考试性质
2019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戏曲表演专业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戏曲表演专业技能考试,应当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二、考试依据
(一)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的通知》(教职称[2010]4 号),2010 年 3 月 8 日。14 文化艺术类141000 戏曲表演
(二)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专业教学标准(试行)》,2015 年 0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考试方法
戏曲表演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两个组成部分。技能考试总分 490 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 150 分,技能操作考试 340 分。
戏曲表演专业知识考试通过笔试进行,考试时间 90 分钟。技能实践考试项目为面试,分目测、演唱、台词、形体四个内容,在指定考场进行。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以形成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戏曲表演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一)戏曲表演基础知识
1. 了解戏曲的基本特征
2. 了解戏曲的发展历史
3. 了解戏曲的艺术形态
4. 熟悉各地方戏曲的剧种
(二)戏曲表演专业知识
1. 了解戏曲专业基础乐理知识
2. 掌握戏曲专业基本功理论知识
3. 掌握戏曲专业的技术要领
4. 熟悉戏曲的表演体系
(三)戏曲表演(汉剧方向)专业知识
1. 了解汉剧的发展历史
2. 掌握汉剧的艺术特色及特征
3. 基本掌握汉剧的相关曲牌
二、试卷结构、评分办法
第二部分: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 技能实践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实践能力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目测、演唱、台词、形体。
二、 技能实践考试要求
(一)目测
通过目测考生的五官、身材、形象、气质等,判断考生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基本要求。
(二)演唱
1. 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演员的声音条件及考生的乐感和节奏感。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清唱一首自备曲目,歌曲以民族曲目为主、美声均可。
(三)台词(85 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的规范程度,对作品思想内容的理解能力,对作品意境、情感和所塑造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要求
脱稿朗诵自备诗、寓言、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在 2 分钟以内。
(四)形体及表演(160 分)
1. 考试目的
形体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模仿能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内外在素质的综合考察。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进行考查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内在素质的考察,主要看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激情和应变能力。
2. 考试内容和要求
形体考生表演自备的形体段落,各种舞蹈、戏剧身段均可。表演考生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
三、评分办法
必考项目(3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