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代码14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突出亲情服务,全面关爱学生,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
二、指导思想
1. 通过文化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
2. 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1.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3. 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4日。
3. 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5. 我校将于2019年3月10日前对所有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如高考报名已兼报文、理科则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
(三)考核办法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四)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19年3月16日-17日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 考生所属省辖市 测试考点 |
2019年3月18日 |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 考生所属省辖市 测试考点 |
2019年4月10日前 | 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2019年4月25日前 | 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镇江市 高等专科学校 |
2019年4月27日 | 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省教育考试院 |
2019年4月28日 上午9:00至12:00 | 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 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 | 江苏省 教育考试院网站 |
2019年4月29日17:00前 | 网上公布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 镇江市 高等专科学校 |
(五)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 我校对文化测试成绩不设分数线,对考生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2.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加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测试成绩、数学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3. 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5. 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 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五、收费标准
工科类5300元/生×年,文经类4700元/生×年,医学类6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六、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申诉方式:
1. 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511—88962286
2. 信函举报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邮编:212028
3. 网上举报:
电子邮箱:jw@zjc.edu.cn
八、招生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招生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额外费用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对作弊考生,如未入学者,取消其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院校要及时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c.edu.cn/
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周老师 毕老师 吴老师,邮编:2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