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单独考试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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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11:19:51

 2019年单独考试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对口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分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2:00之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我院将根据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取,考生本人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免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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