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素质”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分值合计300分。
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分值合计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高中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分数300分。
2.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考生,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进行评定;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分值300分。
3.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评定:
(1)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数换算。初级工240分;中级工270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300分。
(2)技能竞赛成绩分数换算。校级竞赛奖励240分,省赛奖励270分,国赛奖励300分。
(3)若考生同时具有多个计分项目,取其最高换算分数。
(4)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院直接申请免试。
(三)考试时间(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同一时间考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3月31日 | 8:30至10:30 | 文化素质测试(中职考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 |
9:30至10:30 |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文、理科考生) | |
10:50至12:00 | 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无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的中职考生) |
(四)考试地点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大学路校区(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1号,二七万达广场对面)
(五)考试组织
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六)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1.中职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2.文、理科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