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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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 09:51:05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考生需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循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执行国家和各省相关规定;

(三)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五)考生需素颜或淡妆参加考试,如因浓妆、整形等原因影响考试,后果自行承担;

(六)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二、报考方法 

(一)初、复试专业(初试)

报考表演、表演(学前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需在2月12日-14日登录“艺行家”APP或网站(https://www.artlets.cn)报名参加初试,考试地点为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复试考试地点设在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复试结果2月26日后登陆(http://zs.hebic.cn/)网上查询,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复试时间为3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专业

考试方式

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面试

2月26日-3月1日确认打印准考证

3月2-3日08:30-16:00

表演

面试

3月2-3日08:30-16:00

表演(学前表演)

面试

3月2-3日08:30-16:00

戏剧影视文学

笔试

3月2日09:00-11:00

广播电视编导

笔试

3月2日14:00-16:00

摄影

笔试

3月3日09:00-11:00

(二)一试专业

报考表演(体育表演)、艺术与科技、动画类(动画、漫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请登录艺术升平台(https://www.artstudent.cn)报名。参照《2019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提示进行报考。 

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与缴费

(1)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月18日。 

2.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现场或线上任选其一)

(1) 现场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的考生,需本人到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采集肖像和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201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现场不接受报名及交费。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0日9:00—17:00。 

(2)线上方式:考生因个人日程、行程安排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的,凭“身份证”原件、“201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可登录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的手机APP客户端,本人进行在线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2019年1月29日至2月18日报名开始即可进行),具体操作办法详见APP软件提示。(说明: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自愿选择)。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20—21日 

4.考试时间:2019年2月22-23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

考试方式

报名时间

确认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试时间

表演(体育表演)

面试

1月29日-2月18日(截止到2月18日24:00)

1、网上确认时间2月20-21日(艺术升APP)
2、现场确认时间2月20日(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

2月20-21日

2月22-23日08:30-16:00

艺术与科技

面试

2月22-23日08:30-16:00

影视摄影与制作

笔试

2月22日09:00-11:00

书法学

笔试

2月22日14:00-16: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笔试

2月23日09:00-11:30

动画类

笔试

2月23日14:00-16:30

三、考试携带材料 

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四、报名考试费 

有初、复试专业,初试200元/专业、复试100元/专业,只一试的专业, 200元/专业,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五、考试科目 

(一)初、复试专业

1. 表演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50分;

(2)才艺展示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60分;

(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街舞等)  45分;

(3)命题小品  150分;

(4)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 通俗任选其一)  45分。

2. 表演(学前表演)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50分;

(2)才艺展示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  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台词(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100分; 

(2)形体(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街舞等)  100分;

(3)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其一)  100分。

3.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自备稿件朗读(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时2分钟)  150分;

(2)指定新闻播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指定文艺作品(现场抽题,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片段等文艺作品)100分;

(2)指定新闻播读(现场抽题,以新闻短消息为主)  10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及提示要求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100分。

4.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  150分;

(2)考官提问(重点考查学生对文史知识和生活的理解、感悟与创意,对艺术作品的阅读与观摩情况、对影视现象和社会热点的关注等)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影视作品评论  200分;

(2)命题故事编写  100分。

 5 摄影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  150分;

(2)考官提问(重点考查学生对文史知识和生活的理解、感悟与创意,对艺术作品的阅读与观摩情况、对影视现象和社会热点的关注等)  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热点评述(时事或摄影常识)  100分;

(2)摄影作品分析  200分。 

6. 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初试考试科目:

(1)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根据材料内容进行脱稿评述,限时2分钟)  150分;

(2)考官提问(重点考查学生对文史知识和生活的理解、感悟与创意,对艺术作品的阅读与观摩情况、对影视现象和社会热点的关注等)150分。 

复试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复试考试科目:

(1)人物形象分析 100分;

(2)故事编创  200分。

 (二)一试专业

1. 表演(体育表演) 

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形象考查  20分;。

(2)专项考查(体育舞蹈、健身艺术、健美操、影视武打任选一项)  210分;

(3)才艺展示  70分。 

2. 艺术与科技 

考试方式:面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朗读(自备稿件,1分钟以内)  60分;

(2)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曲艺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  120分;

(3)音乐理解能力考查(现场抽取音乐片段,试听后以口述形式做阐述或编讲故事,限时3分钟)  120分。 

3. 动画类(动画、漫画) 

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动画角色设计  150分;

(2)动画场景设计  150分。 

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戏剧影视角色写生  150分;

(2)建筑速写  150分。 

5. 书法学 

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书法临摹  150分;

(2)书法创作  150分。 

6. 影视摄影与制作 

考试方式:笔试,满分300分。 

考试科目:

(1)热点评述(时事及影视知识) 100分;

(2)影片分析  200分。  

六、成绩说明 

我校校考成绩分省排名,表演、表演(学前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方式为初、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分,复试考点为河北传媒学院(兴安校区);

河北省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河北省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使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七、录取原则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以上专业,需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戏剧影视导演,需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前提下,将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我校未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可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八、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分专业排名。

(二)参加表演、表演(学前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等以上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或“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hbcm12784)查询初试结果,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复试确认和缴费,并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三)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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