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29)
一、学院概况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及其前身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普通高等学校。办学三十年来,学院社会声誉优良。学院党组织连续三次被**海淀区委教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先进民间组织”、“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的办学理念是“以德治教、育人为本”。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
学院从1988年至今,就以为“老少边穷地区培养和资助十万名人才”(简称“十万工程”)作为目标,三十年来,一直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坚持“扶贫助教济困助学”的公益办学,先后资助了陕西、山东等几十个革命老区,西藏、新疆等边疆地区及其他贫困地区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据统计,从1988年为教育捐款开始至今,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及前身共资助贫困生1300余人,减免本校学生学费近万人次,横跨全国17个省份、700多个县、1300多个村庄及街道。在没有国家财政拨款的前提下,学院自筹经费进行校园软硬件建设,并为社会培养毕业生一万多人,为国家节约教育经费十几亿元。
学院扶贫助教的义举和对公益办学的坚持,得到了上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中宣部2014年对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行进中国·精彩故事”进行动员部署,推动新闻战线进一步深化拓展“走转改”活动、讲好中国故事,更好地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声音。学院杨波院长的公益办学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作为“行进中国·精彩故事”的典型进行宣传,在《新闻联播》、《朝闻天下》、《共同关注》等栏目进行持续报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也持续报道学院公益办学,引发广泛关注,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也佐证了学院有一定能力团结社会各界,共同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聂各庄东路10号。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六、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我院自主招生18个专业,共计招收新生200人,其中农村户口考生占50%。
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650207 | 舞蹈表演 | 三年 | 12 |
650219 | 音乐表演 | 三年 | 12 |
650202 | 戏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12 |
66020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12 |
660206 | 影视编导 | 三年 | 12 |
660202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12 |
66010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三年 | 12 |
650125 | 美术(国画方向)美术类 | 三年 | 12 |
670117K | 艺术教育(书法方向) | 三年 | 12 |
650404 | 文物修复与保护(书画鉴定方向) | 三年 | 10 |
650101 | 艺术设计 美术类 | 三年 | 10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美术类 | 三年 | 12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10 |
650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 | 三年 | 10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类 | 三年 | 10 |
64030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三年 | 10 |
650110 | 展示艺术设计 美术类 | 三年 | 10 |
660213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10 |
注:1、住宿费每人每学年:3500元
2、我院美术类专业:美术(国画方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有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
3、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院设立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八、自主招生录取程序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所在毕业学校推荐,我院根据笔试和面试,结合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规定的媒体上公示,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九、报名规定
1、报名对象及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异地高考政策规定的学生;已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报名办法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复核的报名办法,报名网址http://www.bjamu.cn,按照“2019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先注册考生信息,再下载报名表和自主招生章程。
3、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22—26日;
现场确认时间:3月30--31日8: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4、报名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
(2)学生本人自主招生报名表(见学院网站:http://www.bjamu.cn进行自主招生先注册报名再下载报名表);
(3)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加盖学校公章 ;退役士兵必须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高考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考生信息确认后,各项证书原件退还学生,其他上交材料概不退还。
十、免试入学的条件:
1. 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2.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3. 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 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5. 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6. 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7.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十一、免笔试或者免复试(面试)的条件
1. 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退役士兵可免笔试。
2.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美术专科合格者可免相关专业复试。
十二、考试方法及录取规则
总成绩(500分) =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200分)
初试:满分为300分
1、笔试(满分为:200分)。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实行三科综合卷考试,总分为2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及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所有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满分80分)。
(1)普通高中生会考成绩及格一门计10分,满分即80分。科目: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2)中职学生第二、三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及格记80分,有一科次不及格扣5分,依此类推。(3)及格标准:采取百分制的以60分为及格;采取ABCD等级制的,以C为及格。
3.素质特长成绩(考生成长记录、推介材料、特长或技能等)满分为20分。
素质特长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分数,以取最高奖项成绩计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考生,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素质特长总成绩。
复试(满分为200分)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复试要求:重点考查报考专业考生的相关基本素质,包括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农村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50分。再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十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于4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录取通知书、新生档案(人事档案)到学院交费处报到注册。
十四、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成立监察组。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4、学院纪检监督部门电话:58714127
十五、关于就业
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有关用人单位建立了良好、稳定、有效的联系,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十六、联系方式及来校路线
学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政编码:100194
咨询电话:(010)-58714111、58714113
网址:Http://www.bjam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bjamu.cn
微信:zhaoshengbangongshi或15300086389
来校乘车路线:
乘地铁16号线到北安河站,换乘专16路公交车到聂各庄南站下车即到。
十七、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