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遵循“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周六),各专业具体测试时间如下:
2、测试地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及内容
测试形式根据专业不同,分上机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三、测试流程
1、面试专业测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以专业为单位分若干个面试组,满分为80分。考生先统一到指定教室“待考”并抽取顺序号,再根据抽签顺序号逐一到指定区域“备考”审题,“备考”时间到后再进入对应“面试室”答题,答题结束后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
2、笔试专业测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进行,满分8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入对应考场候考,提交现场确认材料,考试开始后统一进入考试平台答题,答题结束后根据考场安排有序离开考场。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根据规定,一旦考试正式开始,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参加综合测试前须到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复查;
3、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4)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请考生将材料1、2、3三份材料按顺序装订,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4、因材料不全无法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若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加综合测试的资格;
5、已有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必须进行原件的查验,查验地点设在各考区的入口处,请考生务必留意指示牌。
五、测试监督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由学校纪检部门全部参与,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