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指导思想
《语文》学科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掌握母语的能力,理解语文与生活、做人的关系的能力,阅读、分析和鉴赏有关作品的能力,以及常用文体写作的能力。
根据青海省职业院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命题原则上按照全国普通高考的要求,通过卷面考试,考察考生关于语音、词汇、句子、文段阅读、文章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水平。力求题型多样化、序列化,知识点力求覆盖较广,并注意难易度的适当结合。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语音
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字音,考查习惯上的误读字,分辨形声字的读音,认识多音字的词性、词义和语体变化。
(二)词汇
辨析同义词、同音异义词,考察句子的词汇搭配,实词和虚词的使用,考察成语和熟语(谚语、格言、惯用语、歇后语)的掌握情况。
(三)句子
1.考察标点符号使用情况:根据国家《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判断句子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使用规范。
2.辨析修改病句考察内容: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等。
3.考察修辞使用情况:包括常见的修辞方法。
(四)古代诗文阅读
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识记常见的名句名篇。
(五)现代文阅读
1.考查中外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考查文学体裁掌握情况。
2.能够分析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类文章,以检测考生对文章的理解能力、信息筛选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3.能够鉴赏散文,以检测考生对文章主旨的把握,对作者写作意图的理解。
(六)文章写作
写作主要是对考生书面表达能力的考核,同时也是对考生思想认识、知识积累、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文水平的全面、综合测试。写作可以是命题作文或给材料作文。
1.作文题目
命题作文——题目本身可以是作者需要论述的对象或内容范围;也可以是作者需要阐述证明的观点。
给材料作文——要求作者通过所提供的材料,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透过个别整合提示普遍意义,或是因小见大、触类旁通。
有些题目,要求“文体不限”或“文体自选”,考生可以选择自己适合的文体,散文、小说、故事、寓言、诗歌等均可。有些题目要求“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并且有字数限制。考生必须在要求内写作。
2.写作等级标准分为“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
(1)基础等级
A符合文体要求、符合题意
B感情真挚、思想健康
C内容充实、中心明确
D语言通顺、结构完整
E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2)发展等级
A深刻: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B丰富:材料丰富,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C贴切:观点能同材料完美有机地结合。
D生动:词语鲜活,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意蕴。
E新颖:见解独到,材料新鲜, 构思精巧,推理想像有独到之处,有个性色彩。
(3)评分方法
基础等级占20分,发展等级占10分。
三、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45分)
本类题考查语文基础知识的积累,重点考查语文学科的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考查学生能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能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辨析并修改病句;正确运用常用的修辞方法;了解重要作家作品和文化常识;并能在具体语言环境中正确运用。
(二)现代文阅读(25分)
本类题考查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感知能力。学生在通读文章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学生对阅读材料的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重点考查在理解基础上进行分析的能力。
(三)写作(30分)
本类题考查学生写作的综合构思能力,考查文字表达能力,重点考查运用社会综合知识进行创新思维和语言的综合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