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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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1:2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大学城平安东路1398号、贵州省遵义市延安路314号

学院简介: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首批高职院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教学业务由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管理。

现有三个校区, 新蒲校区(1039亩)、虾子校区(222.1亩)、延安路校区(39.79亩),固定资产总值1.28亿。现设有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管理系、基础科学系等12个教学和研究机构,74个高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44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51人,专业技术评标专家24人,有海外留学经历的4人,市及以上大师工作室3个。

学院秉承“内培外赛”的办学理念,坚持抓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这条主线,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力构建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平台,紧紧围绕贵州省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结构调整,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培养优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和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免试生报名:凡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的高职(专科)院校,考生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5月20日前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再由学院招生就业处上交省教育厅审核,最后录取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3、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要求并参加面试,未满十八周岁进校家长需写就读申请。

4、空中乘务(空乘、安检、地勤)专业要求身体外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净身高: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高职毕业时年龄不超22周岁。

5、已被2019年我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2019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人员),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flzs.eaagz.org.cn/)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志愿(设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9∶00,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计划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志愿(设六个专业志愿)。

2、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为我院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各占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考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我院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人员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9:00--12:00

2.考试时间: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人员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13:00-17:00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文化综合考试: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13:0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笔试结束后参加面试

(3)考试(领取准考证)地点: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蒲大学城平安东路1398号)。

(4)考生须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科达到c等及以上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择优录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录取,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人员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评定录取。

高中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

中职生综合成绩=文化综合×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人员录取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预录取名单于省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在学院校园网公布。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

第十一条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非艺术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艺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7000元/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 。

2、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第十四条 助学金及其它资助:

1、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

2、另外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及特殊困难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并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机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也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3、在我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4、我院是贵州省首批开办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的高校。

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往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部门咨询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人:陈老师 孙老师

电话:0851-28612782    13638524342

传真:0851-28612782

网址:http://www.gzhtzy.com

邮编:563000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大学城平安东路1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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