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扩招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是华人商界领袖,**爱国企业家王雪红、陈文琦夫妇捐资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益慈善大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公益兴学·教育扶贫”的办学宗旨, 以“诚信·爱心·高尚”为树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开展校企深度融合、产教一体化等教学模式,走在了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最前沿,被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全省唯一的“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试点院校”2018年四年一届的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校3个项目成果荣获贵州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个项目获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职扩招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高职扩招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2019年5月18日09∶00至5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19年6月1日09∶00至6月3日09∶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尚有缺额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计划补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一次考试:2019年5月25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按报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参加按照学校基本培养要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次考试:2019年6月5日,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按报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参加按照学校基本培养要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测试,预录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并在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网站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后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新生奖学金
1、参加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给予新生奖学金3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受三年“零学费”就读(政府给予3500元/年学费补助,学校给予3000元/年的学费补助),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记录、不及格记录者取消学校学费补助资格。
3、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虚拟现实”这一前沿科技,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手段实现场景及大量实例和现场实操给同学们带来创新的课堂学习和技能,针对2019级全日制高职新生每人发放一台价值4000元的HTC FOCUS虚拟现实头显使用。
4、同时满足新生奖学金以上两项,只能按最高项享受,不得重复享有。
第十四条 “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学校筹集大批资金设立“爱心帮扶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无条件申请5000元帮扶基金(两次发放);
2、学校每年有大量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3、学校专设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老师
电 话:0854-6323333 6323033
传 真:0854-6220002
网 址:http://www.forerunnercollege.com/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
邮 编:5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