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第二阶段报名通知

一、招生对象及入学形式:
凡是通过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现场确认、体检合格,在第一阶段参加黑龙江省高职院校考(测)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在第二阶段,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凡是通过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现场确认、体检合格,在第一阶段未填报院校志愿、未参加院校测试(面谈)的考生,也可以向我院提交报名申请,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9日12时—11日16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学楼213室进行报名。
三、考试时间:
9月12日9时
四、学费收取:
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规定的“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执行。其他类型考生正常收费。
五、录取时间:
2019年9月15日左右,在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