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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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4:48:43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2019 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二、学校代码:13732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六、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 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及全国通用的大专学生就 业报到证。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九、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

学校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2019 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十、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批复为准。十一、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由省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呈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2019 年 8 月 31 日,学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十三、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十四、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我院专业学费标准 5000 元/年、4800 元/年。退役军人免学费(根据国家六部委《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十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宾大道公立街 1 号邮政编码:155100

免费咨询电话: 0469-2610888(兼传真) 18846998818(宋老师) E-mail:hmzyzsb@163.com

网址:http://hljny.org.cn/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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