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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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14:53:22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示范校项目院校,全国文明学校创建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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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在校生人数2019年达到5500余人,建有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1个,跨专业实训平台1个,校内实训室36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0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

招生专业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专业建设情况

面向行业/ 产业

1

土木建筑

物业管理

国家示范专业

房地产

国家骨干专业

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

自治级骨干示范专业

2

财经商贸

电子商务(网站网店运营)

闽宁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商贸管理

自治区职业教育对口扶贫项目

报考条件及要

报考对象

   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宁夏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等群体。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已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网履行网上报名手续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及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于2019年8月16日至10月11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者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但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形式

(一)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将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8:30-11:50)

考试地点: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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