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0月扩招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教育厅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的《青海省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职〔2019〕24号)的要求,按照我院《2019年扩招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面向退役军人进行扩招,优先录取退役军人,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根据教育部扩招专业按照“社会急需、适合培养、易于就业”的原则,确定我院2019年10月扩招计划为50人,专业为畜牧兽医。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招生对象
包括以下二种:
(1)2019年10月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毕业生)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了2019年高考报名或者单招报名,但没有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五类考生,均可参加此次考试和招生录取。今年单独招生考试和普通高考中已被录取的中职学生和普通高中毕业均不得参加此次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
2.报名办法
报名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8]60号)执行,所有报名考生全部设置为“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各地县级考区招办负责为具有本地区户籍考生的报名工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3.报名步骤
(1)凡是没有参加过2019年高考或单招报名的考生,参照以下二个步骤报名:
第一步, 2019年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9月23日至9月26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级招办进行现场报名。考生获得报名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后, 于9月28日之前在网上完善个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第二步,考生于10月11日前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拟报考的院校招办登记个人报考信息及专业志愿。
(2)凡是已经参加了2019年高考报名或者单招报名,但没有被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于10月11日前持《高考报名登记表》直接到拟报考的院校招办登记个人报考信息及专业志愿。
三、考试组织与录取备案
1.考试形式和内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采取我院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根据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学院于10月19日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3.录取备案。10月25日前,完成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考生的录取工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1月1日前,向省招办上报拟录取数据,在2020年春季入学。
录取查询网:http://www.qhxmzy.com.cn/zsjyw/zsindex.asp
4.技能找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认真落实 《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号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教职[2015]47号)精神,对于获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职在尚且具有高级工成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经我院审核,均可免试录取。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四、教学管理
1.入学时间。在10月份参加考试并被录取备案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随同2019级高职(专科)学生在第二学期初入学报到。
2.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3.教学安排。按照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创新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教学模式可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制。
五、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3日-9月28日 | 考生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
9月27日-10月17日 | 制作准考证 |
10月18日 | 考生领取准考证 |
10月19日 | 扩招考试 |
10月21-23日 | 评卷,试卷复查,汇总成绩 |
10月24日—31日 | 录取、校园网站公示录取结果 |
11月1日 | 将拟录取结果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