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1月单独招生考试扩招简章
为了贯彻落实青海省八厅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第三阶段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青教职〔2019〕49号),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退役军人、失业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及退役运动员、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安置工作中的作用,全面完成我省、我院扩招任务,特制订、公布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1月单独招生考试扩招简章。
一、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具有高中阶段学历(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四类毕业生)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牧民、贫困家庭学生、退役运动员、幼教教师、消防员等,以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技校职校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结合我院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我院2019年第三阶段扩招专业优先考虑老年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物流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畜牧兽医。
(三)考生报名
1.报名程序
第一步: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8〕60号)执行,考生先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工作,报名考生所有报名考生全部设置为“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
第二步:考生持县区招生办公室打印的高考报名表再到我院填报专业。
2.报名时间
考生到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考区招办审核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考生到我院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四)录取备案与入学
1.录取备案
对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贫困家庭学生、消防员、幼儿教师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免试录取;其他类型的考生通过考试录取,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2.入学报到
报名考生完成报名后,被录取备案的学生于2020年春季随同2019级高职(专科)学生在第二学期初入学报到。
二、学籍学历管理
通过高职扩招免试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教学管理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报考人员实际,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分类编制适用于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分类教学、分类管理,采取适合成人工作和就业的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每学期集中理论授课学时占学期总学时的二分之一,实习实训内容以学生从事的生产实践活动为主评定成绩。
四、学习费用
1、退役军人根据相关国家政策,享受学费代偿优惠。
2、其他人员按照我院全日制学生学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学院地址:青海西宁市湟源县西大街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