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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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文件精神,实行以文化技能考试和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考核、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专业、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

招生就业处负责出台单独招生的工作方案,编制计划、招生宣传、考生报名咨询、协助考试、上传成绩与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教务处及各系部负责笔试试卷的命题、组织考试、阅卷、评分和汇总成绩。负责制定面试标准及流程,组织面试、技能测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协同招生就业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等。

三、工作流程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的主要工作流程为:编制招生计划→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宣传单独招生及关注考生网上报名→下载报考考生信息→发放《准考证》→组织考试→评卷→上报考生成绩→公示考生成绩→确定录取结果→上传录取结果→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四、报考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五、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首先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0年高考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定于2019年12月24日—29日进行。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将在2020年3月9日—13日二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校志愿。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nmmzyz.org.cn)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打印准考证

填报志愿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7日。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汉语文)

(二)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三)考试时间:2020年1月8日

(四)考试地点:校本部、通辽市两个考点。

七、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为500分。笔试考三科,总成绩为350(其中语文150分,数学80分,英语/汉语文120分),面试成绩150。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校于2020年1月10日-1月17日在学校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予以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待遇

通过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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