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车职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
第十条 申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本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须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二条 已在网上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并已参加校际联考专业类测试的考生,于3月5—15日在我校官网填报专业,网址:http://student.xac.edu.cn/。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测试
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须于3月22日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由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200分。(“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所有申请我校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金融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教育与体育类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来我校报名申请专业类(具体专业类考点以考试院公布为准),各考点院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提前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
考生可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际联考。每名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满分200分。
3.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
4.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
2020年3月10、14、15、21、22日开展对“三校生”及其他考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的笔试考试;
考试按五套试卷进行测试,试卷保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考试安全执行,考试在临潼校区进行。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16日完成我校专业类的校际联考,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考生成绩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预录取新生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