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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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14:09:10

2020年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   我校对文化测试成绩不设分数线,对考生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2.   对填报我校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   2020年提前招生录取新生如满足同类型、同批次的政策条件,进校后均有一次免费转专业机会。

4.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加分,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测试成绩、数学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5.   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6.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7.   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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