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3月28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录取
(一)考生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审核: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传送的信息为准。
(二)关于考生体检表:在录取时,若因考生体检结果未出,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取消体检不合格考生入学资格或者调整到身体适应专业,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且两项考试都不为零分,方具有录取资格。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文化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70%
(四)加分政策
1.我院对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施行单招总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
2.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县脱贫帮扶工作的意见》(川委厅〔2017〕6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全省藏区彝区45个县的考生,享受我院单招总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45个县名单如下:
凉山州:昭觉县、金阳县、越西县、盐源县、雷波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喜德县;
甘孜州:乡城县、新龙县、色达县、康定市、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丹巴县、道孚县、得荣县、九龙县、泸定县、巴塘县、白玉县、稻城县、雅江县、理塘县、炉霍县;
阿坝州:松潘县、马尔康县、红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阿坝县、九寨沟县、壤塘县、若尔盖县;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两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录取。
4.符合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