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生类别 | 参加测试的专业 | 技能综合测试大纲(要点) |
1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测试内容:通过面试,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察学生的人文素质、身心素质、职业道德素养等,了解学生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掌握学生对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的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了解学生的学习意向。 2、测试说明:(1)测试形式:面试。(2)测试分值:200分。(3)测试时间:5分钟。 |
2 | 公共管理服务类中职生 | 图书档案管理 | 1、测试内容:考察学生基本的档案管理能力和素质,主要测试学生应知、应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的专业技能。 2、测试说明:(1)考试形式:笔试。(2)测试分值:200分。其中,档案管理200分(3)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
3 | 公共管理服务类中职生 | 文秘 | 1、测试内容: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身心素质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学生应知、应会的文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等内容。 2、测试说明:(1)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结合。(2)测试分值为200分。其中,笔试:秘书基础100分;面试:综合能力考评100分。(3)考试时间:笔试90分钟(秘书基础);面试5分钟。 |
4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室内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公共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 游戏设计 美术(绘画)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1、素描: 主要考查考生的正确观察方法和审美素质,基本的构图能力、对形体结构的理解能力、造型语言的认识与运用能力,画面的整体把握能力。 2、速写:主要考查考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对人物形象特征、动态特征的快速捕捉与表现能力。 (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考试用纸考场提供) |
5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美术(书法) | 1、临帖:楷书 2、创作:命题,书体自选。 主要考查学生的书法临帖和创作能力。要求:楷书作品,用笔流畅,法度严谨,行气生动,布局合理,错落有致,富有变化;创作任选书体能体现出本人对该书体的理解与发挥,用笔讲究,有一定功力。 (考试用的毛笔及临帖楷书字帖由考生自备,宣纸和墨由考场提供) |
6 | 普通高中生、 | 戏曲表演 | 川剧表演 1、面试:自备川剧台词片段; 2、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 3、形体: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基本功测试(1.柔韧2.技巧展示) 4、模仿(动作模仿、节奏模仿)。 (唱段、舞蹈和形体表演可自备伴奏带) 川剧音乐 1、自选内容展示; 2、音乐基本素质:听音、辨音、模唱;节奏、节奏型听辨、鼓点模仿;曲谱视唱、试奏。 |
7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舞蹈表演 | 1、面试:自我介绍; 2、基本功:软开度、跳跃、旋转、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模仿; 4、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或舞蹈片段。自备一分钟左右时间舞蹈组合或舞蹈片段。舞种不限,自备音乐。 |
8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音乐表演 | 1、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 2、声乐:完整演唱声乐作品一首,题材、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唱均可。(准备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民乐、西洋器乐:完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音乐舞蹈:自备一段形体展示或者舞蹈展示;完整演唱声乐作品一首,题材、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唱均可。 |
9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戏剧影视表演 | 1.语言:脱稿单人朗诵自备诗、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一篇,限时2分钟。 2.声乐:考生单人清唱一首自备曲目,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演唱均可。 3.形体:考生表演自备的各种舞蹈、武术、形体段落、戏曲身段等(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 4.表演: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限时5分钟。 |
10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播音与主持 | 1.自备作品朗诵要求必须脱稿。从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中任选一种体裁,限时2分钟。 2.指定作品诵读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稿件一篇,限时2分钟。 3.命题即兴评述现场抽取命题进行即兴评述,要求思维活跃、审题准确、立意新颖、思路清晰、结构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流畅,限时2分钟。 |
11 | 普通高中生、 中职生 | 影视编导 | 1、编导创意(面试):抽取试题,根据题目,即兴创作故事并讲述,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视听形象感,创作构思能力及创新能力。要求思维活跃、立意新颖、思路清晰、结构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流畅,限时5分钟。(现场准备时间8分钟) |
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专业大类分普通类高中生、对口类中职生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及技能综合测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总成绩作为是录取排序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1.文化考试总分及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上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300÷3=1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满分300分。
3.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排序录取,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排序。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